突发!美国国务院内部通知:美国大使馆暂停发放部分中国公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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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据微信公众号居留美国冯净律师消息,来自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内部通知(不会对外公布):

美国国务院北京大使馆内部通知他们将在中国停止发放下列人群的 B1,B2,F1,F2,J1 和 J2 的美国签证。

● 国家移民管理局以及出入境管理局担任副主任以上职务的员工以及家属包括配偶和他们不满二十一岁的孩子,无论是否未婚;

● 国家安全局和国家公安部任职员工以及家属包括配偶和不满三十岁的孩子。

美国大使馆将暂停发放上述人群的B1 ,B2, F1, F2 ,J1 和J2  的签证。这个决定是美国政府对中国拒绝和延迟接受美国递解出境中国公民的报复行动。美国国务院还提醒,尽管这个政策影响在中国申请签证的个人,第三国绕道签证的人仍然有可能因此政策拒绝签证。

同时,美国国务院申明这个决定是暂时的。

看到这里,相信大部分家长也是一头雾水,被限制发放签证的人群究竟指哪些?所谓的国家公安部门任职员工是指所有的公安人员吗?

大家还记得5月13日,一个本科新生去美国大使馆签证被拒的事情吗?拒签理由是孩子父亲是公安从业人员的消息在各个赴美签证群热传。后来被证实,该消息属实,也有同样情况的公安干警子女签证被拒…但也有很多同类情况的学生过签,总的来说,就很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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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消息的发布方提供的信息,该学校被拒签的理由并非常见的214(b),而是243(d)。中英文便条上的详细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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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函旨在通知今天无法为您办理签证。您的签证因为移民与国籍法案243(d)条而暂时停止签发。美利坚合众国国土安全部长已通知国务卿,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或无端拖延接受已经收到美国最终递解令的中国公民、属民、国民或居民。国务卿因而下令,美国驻华领事官员暂停颁发B1、B2、B1/B2、F1、F2、J1及J2签证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包括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或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官员、其配偶和 21 周岁以下已婚或未婚子女,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安全部、公安部现役人员、其配偶和 30 周岁以下子女,鉴于国务卿的指示,暂停签发您的签证。申请人不得申诉,且签证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当国土安全部长通知国务卿,中华人民共和国已依照美国请求接受本国国民时,常规签证签发将予以恢复。届时,领事官员将审核您的申请,并重新评估您的资格是否符合所申请的签证种类,并在必要时与您取得联系。

诚挚的,

领事官员

移民与国籍法案243(d)条

如果以上信息属实,该小纸条上明确说明了拒签理由是因为违反了移民与国籍法案243(d)条,这一条法规的原版英文如下:

Section 243(d) provides, in its entirety, that:On being notified by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that the government of a foreign country denies or unreasonably delays accepting an alien who is a citizen, subject, national, or resident of that country after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asks whether the government will accept the alien under this section, the Secretary of State shall order consular officers in that foreign country to discontinue granting immigrant visas or nonimmigrant visas, or both, to citizens, subjects, nationals, and residents of that country until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notifies the Secretary that the country has accepted the alien.

官网并没有这一条款的中文版,翻译后如下(仅供参考):

第243(d)条全文规定:

(国务卿)在被(国土安全部部长)通知,已经询问某国政府是否接收该国公民、主体、国民或居民,但遭到拒绝或无端拖延接收该国公民、主体、国民或居民后,国务卿应命令位于该国的领事官员停止向该国公民、主体、国民或居民发放移民签证或非移民签证,或两者同时停止发放,直到[国土安全部长]通知国务卿该国已接收(遭遣送)的公民、主体、国民或居民。

由此来看,243(d)的条款本身是一个惩罚性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当某国拒绝或拖延接收遭遣送的该国公民回国时,国务卿有权暂停向该国公民提供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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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上文中被拒学生收到的小便条上的理由基本一致。

但是243(d)并没有如同上文大使馆发放的中英文便条中那般详细规定“暂停发放签证”的群体范围有多大,这似乎是由国务卿自己决定的。而从今早的消息来看,被限定的群体主要是海关和公安两部分,而这份内部通知也证实了此前传四类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申请美签将被暂时拒绝的消息…

总的来说,这个内部通知感觉更像是一种针对中方的制裁手段,而恰巧的是,就在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多项法案及决定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这份内部通知,会不会也是对反制裁法的一种回应呢?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国内媒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是一种将充实国家保护其公民和机构不受歧视的法律工具箱。如今,西方正在美国领导下对他们采取歧视性措施。这些国家出于政治和意识形态偏好,不断散布关于所谓“侵犯人权”的流言,目的是遏制中国的发展;它们还以本国法律为依据,对中国官员和技术公司实施制裁。

报道指出,欧盟有保护其公民和企业不受非欧盟国家法律迫害的规定,美国则有更多在境外追捕涉嫌违反美国法律者的法律工具。而中国目前基本还没有此类立法。

因此,一些人大代表提出制定专门的反制裁法。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戚凯表示:“我们应向他们学习如何完善我们的法律工具,这并不是要滥用权力,但无论如何,这将产生遏制效应。”

报道称,迄今为止,北京仅宣布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中方还对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多位欧洲议会议员和政客等实施制裁。如今,北京将以法律形式把此类举措固定下来。

中国专家表示,此举将有助更有依据地打击敌对势力,为中国企业筑起法律“防火墙”。

目前情况来看,告别了川普时代之后,中美双方的对抗态势依然不减,在不影响经贸大局的情况下,只能不停地通过给对方拉清单,层层加码来实施精准制裁,而被牺牲的只能是被限制的夹在中间的有政府工作人员亲属背景的留学生们…    

希望真如美国国务院所说,对这部分签证的限制只是暂时的,毕竟申请漫漫长路,已经到最后一步,怎么能因为这些理由而彻底放弃呢?希望大家秋季都能顺顺利利的入学,开启全新的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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